- 當前位置:
- 首頁>
- 新聞中心>
- 太原建筑工地隔音圍擋
太原建筑工地隔音圍擋
太原建筑工地隔音圍擋是指為了將建設施工現場與外部環境隔離開來,使施工現場成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采用各種砌體材料砌筑的圍墻、采用各種成型板材構成的維護體等。
太原建筑工地隔音圍擋基腳采用M10水泥砂漿砌筑MU10頁巖磚磚砌0.5*0.5的基礎,用于增強圍擋抗風穩定性;pvc圍擋設2.5米高,寬3米為一板。太原建筑工地隔音圍擋做美化處理,噴涂企業名稱、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用語及開發項目商業廣告,嚴禁張貼、涂寫垃圾廣告。太原建筑工地隔音圍擋施工完畢,板與板之間銜接平順,直線要在一條直線上;板與板不得留有縫隙,即在場外不能看見場內施工。圍擋沿線設置紅燈或者隔段用安全反光錐用于夜間警示。
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建造多層、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在市區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碼頭、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太原建筑工地隔音圍擋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固、整潔、美觀。市政工程項目工地,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按規定使用統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機具設備,臨時區域四周應設置高于1m的圍欄。